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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岸边 春之序曲

时间: 2025-04-22 11:47:00

谱写《保卫黄河》新篇章

陕西:服务保障黄河流域

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府谷墙头段。

春日的黄河,携着千年的泥沙与文明,在晋陕大峡谷间奏响春之序曲。

“黄河很美,将来会更美。”2024年9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陕西考察并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家战略持续向纵深推进。

从毛乌素沙地到关中平原,719公里的黄河陕西段,既是生态屏障的脊梁,亦是华夏文明的动脉。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为抓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从“砂金”到“春泥”

检察建议催生生态治理之变

“草籽喝饱雨水,冒尖儿喽!”4月10日,在榆林市府谷县石塔梁村,有着30年护砂经验的张大爷轻抚曾被非法采砂破坏的草地。泥土中,新绿萌发,曾经因非法采砂破坏的山峁重获生机。

时间倒回2024年7月的一个深夜,黄河岸边的机械轰鸣声惊醒了这位老党员。“三台挖掘机把山峁挖得千疮百孔,探照灯照得山里雪亮。”张大爷清楚记得砂贩子昼伏夜出的作案规律。“这些砂贩子专挑凌晨两点到四点作案,好好的山峁不到几天就被挖得坑坑洼洼。”

府谷县作为晋陕蒙能源金三角腹地,黄河河道在此因30度锐角形成独特“砂金沉积带”,且河岸边的山上也富含砂石,这些砂石是建筑路基的上好材料。正因如此,非法采砂者才盯上了这处采砂“宝地”。

2024年6月,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干警到该县孤山川污水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探查。

“现场采砂量达3483立方米,相当于两个标准游泳池。”府谷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娇指着航拍影像告诉记者,无人机拍摄的画面清晰可见山上的采砂坑如同狰狞的伤疤。经调查,案发地属于天然牧草地,地表植被完全被破坏,生态系统和矿产资源遭受双重破坏。

2024年8月,一纸检察建议揭开整治序幕。府谷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矿产资源监管职责。

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调查核实,追缴违法所得,并对违法行为人开出罚单,随后,组织“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对县域12处重点区域完成排查,查扣5台非法采砂设备。检察机关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推动属地政府建立“人防+技防”监管体系。

如今,修复后的山峁已焕发生机,站在泛起新绿的河岸边,黄河的“砂金”,也终于回归为滋养土地的“春泥”。

“府谷实践只是陕西省检察机关守护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据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五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责定位,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弱项,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保护和治理,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办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23319件,其中15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从“单兵”到“协同”

专门化团队凝聚办案合力

“你晓得,天下黄河几十几道湾哎……”当黄河九曲的涛声仍在身后回响,记者已循着春汛南抵延安市富县——在黄河二级支流北洛河蜿蜒的河湾处,一场跨县域生态保卫战仍令延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杨志芳记忆犹新。

2023年10月,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发现北洛河漂浮不明油污后报案,由此牵出一起跨县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富县检察院于2024年1月受理案件,同时将该案线索上报延安市检察院。

“经研判发现,该案涉及延安辖区四个县域,涉案范围广,环境污染严重。”延安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雷立志坦言压力大,但依托陕西省检察机关建立的生态环境专门化办案机制,市县两级跨院组建办案团队,分析研判案情,采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办案模式,依法追究2家涉案公司、19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清理1.2万吨污油泥及污染土壤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对相关企业罚款2990余万元;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近日,在富县羊泉镇污油泥倾倒现场,记者看到曾被危险废物覆盖的土地已覆土栽种绿植。

案件的突破,折射出陕西生态环境检察改革的深层逻辑。据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负责人杨辉介绍,自2024年该院生态环境检察部独立运行以来,已跨院组建30个特色办案团队。其中,延安市检察院整合“四大检察”职能,成立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4支专门化团队,本案正是由煤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团队具体承办。

“专门化建设让跨区域办案有了‘主心骨’。”杨志芳告诉记者,本案办理中,延安市检察院统筹指导4县检察院,针对发现的7类违法问题指导4个县级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7份。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机制,该机制明确污染防治信息“双推送”、行刑双向衔接等8项制度,实现从个案办理到流域治理的跃升。

从“水脉”到“文脉”

守护黄河文明的根与魂

水脉连着文脉。在中华文明进程中,黄河流域孕育了璀璨文化,位于黄河沿线的战国魏长城遗址作为陕西省内现存最古老长城遗迹之一,承载着重要历史价值。该遗址全长200余公里,分布在延安、渭南、铜川三市。

2024年10月,陕西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发现存在魏长城遗址保护碑被杂草掩盖、墙体损毁、乔木根系破坏夯土等问题。陕西省检察院指导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会同铜川、渭南、延安市检察机关组建办案团队一体融合履职,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战国魏长城遗址(陕西段)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意见》,建立了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等7项工作机制,形成魏长城遗址沿线文物古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截至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共寻访魏长城遗址点位133处,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并向当地检察院移送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

从《诗经》中的“关关雎鸠”到杜甫笔下的“浊泾清渭”,黄河文化早已融入三秦血脉。

而今,陕西省检察机关正以更宏阔的视野守护这条母亲河——

建立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建设大数据平台汇聚全省案件线索,强化一体履职;与山西省检察机关建立晋陕大峡谷11项保护机制,黄河“几字弯”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七市检察机关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共同破解流域治理难题;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建立250余个协调机制,与监察机关建立70余个协作机制,并联合法院、公安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推动司法保护与生态修复深度融合……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办理一批典型案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黄河秀美安澜,齐心协力唱好新时代黄河保护“大合唱”。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陈丽琼 郝雪 高晓莉 摄影:刘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