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4月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保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崔保华 资料图
曾任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
公开简历显示,崔保华1958年11月生,山东巨野人,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崔保华长期在四川省工作,曾任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遂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12年9月,他任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2013年1月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2015年4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年1月,崔保华任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7年5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22年1月,因任职年龄到限,崔保华本人请辞,不再担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2024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崔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迷信活动
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2025年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崔保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崔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保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崔保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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