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浪新闻记者:苏苏
通讯员:易家帅
5月29日,热心市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反映一名营运车司机将腿搭在车窗上“翘脚”开车,网友纷纷留言@武汉交警,希望交警查处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

视频中,一辆车牌号为鄂AAJ8***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将腿搁在车窗上,脚伸出窗外,悠闲地驾驶机动车行驶在杨泗港长江大桥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6月3日,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收到视频线索后,迅速传唤驾驶人马某来到大队一中队接受调查。在视频面前,马某对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不要因为自动挡车辆没有左脚的事,就可以随意放置,这种驾驶方式不仅给自己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民警现场批评马某的违法行为。马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存在的危害,并现场保证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鉴于马某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