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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收什么费用

时间: 2025-01-11 20:25:43

去法院打官司需要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费用逐步降低,但最高不超过0.5%。

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不等;其他非财产案件,如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或50元至100元不等。

知识产权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或100元不等。

申请费

申请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需要交纳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费无须申请人预交,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申请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也需要交纳申请费。

其他费用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总结:

去法院打官司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类型和争议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费和申请保全费。此外,还可能涉及证人出庭费用等额外支出。具体费用标准和计算方式可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