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需要向劳动局投诉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投诉:
书证
劳动合同,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物证
如果适用,可以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物品或痕迹等。
视听资料
如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或工作情况的证据。
证人证言
直接或间接了解您与用人单位之间情况的证人的陈述。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据
如委托代理人的相关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被申请人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确保您收集的证据真实、完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