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编制类型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政法专项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主要是法官,他们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并享有法官的相应权益和保障。
行政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主要负责行政工作,不能担任法官。但如果他们通过司法考试,可以转换为政法专项编。
工勤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包括司机等工勤人员,主要负责法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事业编
这种编制的人员可以从事行政工作或担任书记员。
此外,法院系统内还存在其他形式的编制,例如:
聘用制
聘用制书记员等岗位是法院通过合同方式聘用的员工,他们没有编制,但享有相应的待遇和工作职责。
地方公益性岗位
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公益性岗位考试进入法院工作的人员,这类岗位通常也属于编制外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录并派遣到法院工作的人员,同样没有编制。
外包机构人员
法院可能会委托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承担特定职务,如鉴定人、调解员等,他们也不一定有编制。
综上所述,法院的编制类型多样,包括政法专项编、行政编、工勤编、事业编、聘用制、地方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和外包机构人员等。不同编制类型的人员在职责、权益和保障方面存在差异。建议您在选择报考法院职位时,详细了解并确认所需岗位的编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