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交通局
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
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部门。
共有市直交通事业单位8个,包括市公路管理局、市航运管理局、市地方铁路管理局、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包括交警部门、车管所和路政部门。
交警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车管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其他相关部门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定损和理赔。
司法鉴定机构在需要时对事故相关的伤情、车辆损害等进行鉴定。
法院在事故双方对赔偿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并介入处理。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高效和顺畅,同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