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申请执行费
申请执行人无需预交执行费,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的标准根据申请执行标的额的大小按比例收取,具体如下:
标的额在10,000元以下的,按50元缴纳;
标的额在1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2.5%缴纳;
标的额在5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5%缴纳;
标的额在500,000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按1%缴纳;
标的额在5,000,000元至10,000,000元的部分,按0.5%缴纳;
标的额超过10,000,000元的部分,按0.1%缴纳。
评估费
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扣押了被执行人的动产或者查封了不动产,需要由第三方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法院会委托有评估资质第三方公司对财产进行价值评估,第三方公司会收取一定评估费用,评估公司由法院摇珠确定,收费标准不一致,如果觉得贵,可以要求法院更换评估公司。评估费用和执行费一样,也应该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的。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因为被执行人很多情况下已经无能力支付评估费用,所以法院为了顺利推进执行程序,“评估费”一般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后续再从财产的处置款里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实际执行费用
实际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因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所必需支付的费用,包括: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异地执行本案时按国家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差旅费用;
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公告、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实际执行费没有固定数额标准,而以法院支出的实际数额为标准,支出多少交纳多少,等额补偿已支出的费用。
总结:
法院执行费用主要包括申请执行费、评估费和实际执行费用。申请执行费根据执行标的额的大小按比例收取,评估费由第三方机构收取并由被执行人承担,实际执行费用包括差旅费用和其他与执行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