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特别授权主要包括以下权限:
代为答辩:
代理人在诉讼中代表被告进行答辩。
代为提起反诉:
代理人可以代表原告提起反诉。
代为承认诉讼请求: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代为参加庭审: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参加案件的庭审活动。
举证质证: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证据的举证和质证。
发表代理意见:
代理人在庭审中发表代理人的意见。
辩论意见:
代理人在庭审中进行辩论。
代为申请回避: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申请法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回避。
代为进行和解: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与对方进行和解谈判并达成和解协议。
代为调解: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参与调解过程。
代为调查取证: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证据调查。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签收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法律文书。
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申请对财产或证据进行保全。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代为提起上诉: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提起上诉。
代为申请执行: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领取执行所得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特别授权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因此委托人在授权时应谨慎选择,确保代理人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