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新疆和云南的部分地区使用公斤作为重量计量单位。
新疆 :新疆地区全部使用公斤作为计量单位,日常生活中很少使用斤的概念。云南
昆明:
昆明地区使用公斤作为计量单位,包括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禄劝县、嵩明县、寻甸县、宜良县、石林县、呈贡区等。
红河州:红河州的一些地区,如弥勒、开远等地,也使用公斤作为计量单位。
玉溪:玉溪市的一些地区,如峨山县、新平县、江川区、澄江区、华宁县、通海县、易门县等,也使用公斤。
大理:大理地区传统上使用市斤,但在昆明等受滇越铁路影响较大的地区,现在也使用公斤。
总结来说,新疆全省和云南的昆明、红河州、玉溪等地都使用公斤作为主要的重量计量单位,而云南的大理等地则传统上使用市斤,但现在也受到昆明等地的影响开始使用公斤。在日常生活中,了解当地的计量习惯可以避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