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孩子的报销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可以通过社保五险中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更新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其他补贴
生育营养补贴: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围产保健补贴: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注意事项
需要公司给职工缴纳职工社保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有所不同,具体需以实际情况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金额和条件请以河南省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河南省的社保局或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