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施工单位提交申请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工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
申请中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据)、形象进度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
申请需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单位每月25日后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监理审核。
监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付款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公司内部审核
付款申请材料连同签审意见递交公司专业工程师审核。
专业工程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成本控制部复核,分别提出意见并签字后,报工程总监签署意见。
高层审批
付款申请材料连同签审意见递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后给出支付意见,有疑问或有理由拒付的由其组织相关部门重审并知会请款单位。
同意支付的转送财务总监(或公司董事会特别指定的财务负责人)进行会签。
财务最终审批
财务总监(或指定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呈报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
审批完成后,由专业工程师按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申请支付手续,财务部对过程资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开具发票与支付
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
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金额与发票内容后,办理款项转付。
建议:
施工单位应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审批效率和质量。
财务部门应仔细核对发票与申请表金额的一致性,防止支付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