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含的项目如下: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具体报销比例由各地方规定。
大病补偿
在大病医疗目录范围内的都可以报销,但不同病种报销比例不同,需要咨询就诊医院。
农合保险
参合农民在区、镇医疗机构住院可获得50%到80%的补偿,门诊就医可获得40%的补偿,其中大病统筹最高封顶线可达20万元。
意外伤害保险
农民每人出10元,筹资及管理由农合经办机构承担,参合农民发生意外伤害,最多可以得到6万元的补偿。
特困医疗救助
特困救助基金承担90%的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个人只出10%。
基本医疗保障
包括门诊、住院、手术、药品、检查、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
大病保障
包括罕见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等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的治疗。
临时互助
居民之间可以互相帮助,共同应对突发的、高额的医疗费用。
门诊慢性病管理
提供门诊慢性病的管理和治疗,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肺病、慢性肝病等,以及孕产妇保健、新生儿保健、儿童保健等方面的医疗保障。
这些项目共同构成了新农合的制度框架,旨在确保农民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具体的补偿比例和限额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建议参合农民详细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