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征信记录在 清偿完欠款后的五年会消除。具体依据如下: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也指出,个人逾期贷款记录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之日起,5年后可以从个人征信报告中消除。
《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声明均强调,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
因此,无论是个人贷款、信用卡逾期还是其他不良信息,只要债务全部清偿,这些记录都会在5年后自动从征信报告中删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款未还清,逾期记录将持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