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
养老保险:
为劳动者提供退休后的生活保障。
医疗保险:
为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失业保险:
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补偿和再就业帮助。
工伤保险:
为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生育保险:
为女职工提供生育期间的经济收入保障和生育医疗保障。
此外,一些地方正在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也是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但通常情况下,单位为员工缴纳的是上述五个基本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建议: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也应积极参与社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以维护自身社会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