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反诉的目的主要包括:
诉讼经济
合并审理提高效率,避免对同一纠纷进行多次诉讼,节省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费用。
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被告另行起诉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解决争议
通过反诉将两个有联系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避免法院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
促使债务抵消,为彼此之间债务的抵消提供条件。
法律平等
反诉制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保障本诉被告的合法权益。
裁判一致性
避免因分别审理而导致的裁判矛盾,确保法律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全面保护权益
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原、被告当事人能够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和享有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提起反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反诉的当事人限于本诉的当事人范围,反诉与本诉基于相同或相关的法律关系或事实,并且反诉的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反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实现上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