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利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个人对房产涉及的权利。这些权利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抵押权:
这是最常见的他项权利,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他项权利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典权:
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典当的期限一般较短,到期后出典人可赎回房屋。
租赁权:
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
继承权:
虽然不常见,但在某些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可能因继承而转移,继承人成为新的产权人。
地役权:
指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例如通行权、排水权等。这种权利通常通过法律规定,不必经相邻各方约定而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限制。
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
这些权利涉及在他人土地的上部、中部或下部享有的特定权利,例如建筑物的使用权。
土地借用权、耕作权:
这些权利涉及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特定活动的权利,例如耕作或借用土地。
典质权:
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条件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典质权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
他项权利通常需要依照法律、合同或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人持有的权利证明,用于证明其对该房产拥有特定权利。
建议在涉及房产交易或抵押时,详细了解和审查相关的他项权利,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