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车补贴政策,可以总结如下:
校车购置补贴
对2013年4月1日后新购置的农村公交(客运)车辆被确定为校车的,每车补贴2万元。
对民办学校、幼儿园2012年8月1日后新购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且办理校车手续并纳入公司管理的,每车补贴1万元。
公办性质的学校(含没有经过转包、转租的集体办幼儿园)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区财政按购买价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对50座以下的国标专用校车每年补助运营经费2万元,50座以上的国标专用校车每年补助运营经费3万元。
民办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区财政按购买价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不考虑补助运营经费。
学生乘车补贴
根据寄宿生、通学生和里程远近不同情况,按每人每期40—180元的标准给予公办义务制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补贴。
民办学校、幼儿园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专用校车享受公办义务制学校同等标准的学生乘车补贴。使用非专用校车且按规定办理校车手续纳入校车服务公司管理的,按公办义务制学校学生乘车补贴的60%给予补贴。
其他补贴
国家对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装置的专用校车,每台一次性补贴2000元。
国家对全年安全正常运营的学生渡船,每船补贴3000元。
将校车纳入国家燃油补贴范围,中型以上校车每车每年2200元、中型以下校车每车每年1800元的标准核定管理费,从校车专项经费中列支。
各地政府加大校车扶持力度,例如安排143.5万专项资金对办理了校车手续的接送学生车辆由县财政给予燃油补贴。
校车报废补贴
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且依规强制退出的车辆,市财政按照每退出1台奖补2万元(凭校车报废相关证明发放)的标准,下拨专门经费到相关区县(市),资金来源从教育专项中调剂安排。
补贴发放和核查
校车办根据校车载客量大小、遵纪守法等情况,每学期给予400元一个座位的财政补贴。
补贴条件和标准需参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支持校车的购买、运营和维护,减轻学校和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具体补贴标准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向当地交通部门、教育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咨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