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本县的少数民族中考生。
办理材料
考生本人户口本所在页复印件,年满18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的户口本所在页和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与少数民族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要到派出所开具父(母)子或父(母)女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到县民宗局开具少数民族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民政部门或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证明民族身份的手续,并将证明归入个人档案中,包括网上电子档案,以便在报考大学时提档时使用。
公安部门依据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证明进行民族成份认定。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民宗局或民政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导和确认信息,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