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通常指的是涉及色情内容的行为或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文字形式:包括含有色情内容的小说、杂志、电子文字信息等。
2. 影像形式:如含有色情内容的电影、录像带、图片等。
3. 声音形式:如含有色情内容的音频、录音带等。
涉黄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
诱导、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涉黄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如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了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性知识的作品等,不属于淫秽或色情出版物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