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搜查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
这是最基本的搜查范围,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身体检查、物品搜查以及对其住处进行详细检查。
犯罪嫌疑人及其住处以外其他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
这包括犯罪嫌疑人亲友、邻居、工作单位等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地方。
罪犯可能藏身或者隐匿犯罪证据的地方:
除了上述范围,侦查人员还可以对可能藏匿罪犯或犯罪证据的其他地点进行搜查,例如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
其他有关的地方:
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可能包括罪犯可能藏身或隐匿犯罪证据的任何地点,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在进行搜查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出示搜查证、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在场、见证人在场等,以确保搜查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综上所述,搜查的范围涵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身体、物品和住处,以及可能藏匿罪犯或犯罪证据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