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返现的相关规定如下: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第九条第(五)项: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第九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包括罚款(20-100万元)及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其他相关规定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
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进行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平台规定:
用户评价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能虚假宣传,不能与事实不符。
用户不能使用虚假账号或多次购买同一商品进行评价,也不能通过刷单等违规行为获取好评奖励。
综上所述,好评返现行为已被明确为违法行为,商家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处罚,包括罚款和可能吊销营业执照。建议商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