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搬迁涉及的政策较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政策内容:
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农户的住房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搬迁及旧房拆除奖励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万元。
特殊困难群体的安置
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可优先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整村搬迁的补偿标准
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贫困户人均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贫困户人均补助2万元。
企业搬迁职工安置政策
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关系处理
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搬迁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账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账户。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是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简称,由各级发改委组织实施。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安置贫困时,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统一提供安置房免费居住。
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
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
双向补偿方法
房子被拆迁后,农民不仅可以领取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搬迁群众的住房权益,促进其顺利过渡到新环境,并确保其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不受影响。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搬迁群众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